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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类商品七月中旬取消出口退税 对我市出口企业暂时没有影响
2010年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自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税,共涉及406个商品种类。
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涉及我市出口行业的钢管、农药、化工产品,均为中高档产品,暂时还未受到明显影响;有色金属加工方面,我市某企业原出口退税率为5%,此次降为零税率,涉及退税金额约20万元左右,对全市而言几乎没有影响。
目前我国进出口已经延续了7个月的恢复性增长,国家正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政策,不排除今后一段时间还会对部分产品的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扩大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项目。我市企业应未雨稠缪,从战略高度出发,加快企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加快现代企业建设步伐,从容应对国家外贸产业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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