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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真理 留言时间: 12/3/2011 1:10:32 A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114.230.119.*
尊敬的局长您来江都以后不否认有些方面是比以前好很多,但就在前两天在新区的派出所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两名嫌疑人居然从派出所的二楼的一个办公室爬窗逃跑了。最后责问报案人没有将嫌疑人看好,也没有人出来解决此事,最后给报案人录了个口供不了了之。现在你们还是人民的公仆吗?人民还能相信你们吗?你们还能办点实事吗?
公安局 回复:网友“真理”: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所谓“嫌疑人从新区派出所逃跑”的留言已收悉,现查复如下: 2011年11月30日下午,我局新区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江都区人民法院门口发生债务纠纷。接警后民警陈同刚、陈志军等人迅速赶至现场劝止。 经了解,杨海军、季琦雯夫妇在江都经营一家海鲜饭店,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由李杜向其饭店供应海鲜,李杜称该饭店共欠其海鲜货款7万元。2011年8月中旬,李杜向江都区人民法院起诉饭店要求归还货款,法院开庭后要求双方继续举证。11月30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认为双方证据均不足,要求双方继续举证。在此次开庭过程中,李杜让曾在饭店做厨师的张海良、赵大灿两人出庭作证证实饭店共欠李杜海鲜货款7万元。但杨海军、季琦雯夫妇则认为张海良、赵大灿是在法庭上作伪证,因此开庭结束后,双方在法院门口发生争执。报警人季琦雯同时称是其与原供货商李杜以及厨师赵大灿、张海良等人有债务纠纷,刚在江都法院开过庭。季琦雯与丈夫杨海军要求他们偿还债务而不让李杜、赵大灿、张海良等人离开。民警经现场调解无效,双方要求到派出所调解。后双方自行开车到派出所院内,民警将双方带至一楼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派出所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杨海军、季琦雯与李杜为一件法院未采信的书面证据而再次发生争执。民警当场建议双方继续寻找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杨海军、季琦雯不肯离开派出所,仍在派出所院内与李杜、张海良等人纠缠,并要求李杜、张海良承认7万元货款已收到的事实。后派出所民警要求双方在一楼调解室协商,不得争吵,并再次告知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依法解决,双方随时可以自行离开派出所。民警对双方纠纷的协调劝解工作做至12月1日凌晨未果,后双方自行离开。 12月14日下午,督察队将调查情况向网友进行了反馈,并告知11月30日下午新区派出所处置的该警情是一起因债务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无权对双方当事人强行处置解决或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经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网友表示理解。 江都区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11-12-19)
网友:小心 留言时间: 11/21/2011 7:26:15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049.086.064.*
现安大路七里向北丁沟段大卡车拖石子车太多,而且不加蓬盖以遮挡,常有石子飞落,请交警部门加大监管。
公安局 回复:网友“小心”: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安大路丁沟段砂石车洒漏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苏中机场建设工程需要,安大路丁沟段运输砂石的车辆确实较多。对于部分车辆不用篷布遮盖,常有石子飞落的问题,我局交巡警大队已多次联合交通、城建等部门到工程建材运输单位宣传有关规定,要求运输单位对车厢体加以遮盖,严防抛洒滴漏现象的发生。目前,大多数运输车辆能够按规定执行,对于个别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的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的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江都区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2011-12-01)
网友:蔡静文 留言时间: 11/16/2011 4:35:20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121.233.235.*
我们来自于基层百姓,与江都市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法人郁建荣做废不锈钢生意,此公司坐落在江都市大桥镇嘶马村。专门生产不锈钢焊丝原辅材料。目前该公司在2010年4月份停产,该公司幕后老板台湾人林宗荣在苏州工业园区有厂已倒闭,此人吃喝嫖赌样样俱全,从江都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非法转移现金一千九百万元人民币。给小姑娘买车买房,挥霍无度,生活糜烂,郁建荣是台湾老板分公司在江都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也一样吃喝嫖赌,公开嫖了个女人还怀孕在身,近期要生养(此女子和郁建荣的女儿年龄一样大)。 现在郁建荣和大桥镇镇政府背地里把原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土地厂房设备低价卖给了浙江温州人。江都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兴化借款二百六十万元人民币,货款一百三十万元人民币,欠扬州敬文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借款合计八十八万元人民币。大桥镇镇政府介入处理,竟然货款按百分之十,借款按百分之二十要求一次性结算,并要求我们放弃追讨余款,如果不同意,就表示一分钱不给我们。现在政府不去追讨林宗荣非法转移的一千九百万元人民币和郁建荣的责任怎么能把我们的债务做这样的处理。我们的钱也都是银行贷款和亲戚朋友借来的,我们现在还背负着巨额的银行利息,我们现在生活无着落没有经济来源,如果我们的债务无法偿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由大桥镇人民政府负责。恳求父母官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如近期没有答复我们将一层一级的上访直至北京。(如所反映的情况不实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安局 回复:网友“蔡静文”: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原江都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经济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都市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2004年1月2日成立,法人代表郁建荣,2010年3月该公司开始停产,2010年10月后完全停产。截止2011年5月该公司亏损近4000万元。 为维护职工利益,在企业倒闭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府首先要解决的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等事宜。关于网友与江都市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经济往来属于企业之间经营行为,大桥镇政府从维稳角度出发,安排企管站工作人员协助该公司善后,是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并不是由政府包办归还企业的债务。在此,我们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江都市顺贸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之间经济往来问题。 江都区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1-12-13)
网友:aigo 留言时间: 11/2/2011 9:56:33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049.086.067.*
请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换驾驶证时,产需交纳60元的会费,这有啥用,可不可以不缴,听扬州现在已经不用交费,盼回复。
公安局 回复:网友“aigo”: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咨询驾驶员协会会员费有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都市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协会在民政及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社会化管理,严格按照章程履行事务,会员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驾协动员广大机驾人员入会,便于机驾人员及时掌握安全形势、信息告知、违法记分查询等服务,接受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机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11-11-11)
网友:快乐每一天 留言时间: 9/28/2011 9:54:19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180.098.243.*
感谢彭局长从百忙中给我们居住在新村路居民的答复;我们在此居住的市民不想知道你们查处多少人,而贵局说这一丑恶现已有抑制,可我们居住这的市民所看到的这一丑恶现像依然存在;跟本没好过。更别提龙川派出所了,每次贵局有啥行动,这些发廊就能准确无误的提前知道。这和龙川派出所个别人有关,【龙川派出所领导因该知道】。我们相信贵局不是说过了,就做过了。如果彭局长哪天能从百忙中,晚上到这现场来看看,就知道我们居住这的市民每天看到这丑恶现像有多着急了。
公安局 回复:网友“快乐每一天”: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城区新村路发廊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我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由治安大队牵头,抽调相关派出所,对新村路附近洗头房、足浴房、美容美发室(两房一室)有站街招嫖、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并已依法查处多名违法人员。再次接到网友的举报后,我局治安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1、组织警力于2011年10月12日至18日,对该路段的“两房一室”进行了多次集中清查,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了登记,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告诫要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继续进一步加大力度对该段的“两房一室”的明查暗访力度。早发现、严打击,不间断地进行巡查管控。一方面,对衣着暴露,拉客招嫖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力度,准确打击处理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切实杜绝丑恶现象的发生。 3、牵头组织相关派出所及单位,针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落实长效管控措施。多措并举,用足用好法律,坚决将该处丑恶现象铲除,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1-10-26)
网友:快乐每一天 留言时间: 9/25/2011 5:51:37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180.098.157.*
在江都城区商城附近;地税局和中信银行对面有条路叫新村路,靠近环球手机大卖场南侧,《天福祥公寓大门对面》,在这条路上开设了五家发廊,小姐们穿着暴露,上班很准时的坐在门口招揽生意,下班也很晚,有一个胖子每天呆在天福祥大门口放哨。好好的路灯被她们有意弄坏,到了晚上9 点后更是猖狂。住在附近觉得居民恨之入骨。出租房管理和这一现像不归警方管吗?江都警方怎么就看不到了,仙女镇就该有这样的仙女吗?创文明城就该有这样的文明路吗?看到这些丑恶现像,我们在此居住的市民实在忍无可忍,肯请彭局长还我们在此居住的市民和我们的小孩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我们天福祥全体居民和在此路通过的市民谢谢你了,代表我的孩子谢谢你了。
公安局 回复:网友“快乐每一天”: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城区新村路发廊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新村路一带有招嫖现象的情况,前期我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多次组织警力进行打击,先后查处站街招嫖以及卖淫嫖娼等违法人员十余名,该处的站街招嫖等违法现象已有所遏制。目前,治安大队继续安排人员对上述地点的美容美发、足疗房进行调查走访,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立即查处。同时,辖区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管理力度,严密管控,坚决遏制各类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1-09-28)
网友:烦心 留言时间: 9/20/2011 10:11:03 A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061.155.058.*
新区如意苑小区,12,13栋楼前后堆满了废旧木材,万一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向物业反映了此事可无人过问,请公安消防过问此事。
公安局 回复:网友“烦心”: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新区如意园小区堆放废旧木材影响安全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消防大队会同新区派出所安排专人到如意园小区实地查看,在该小区12幢、13幢两栋楼间绿化带旁有部分废旧木材堆于此,木材堆长约2.5米,宽约0.5米,高约0.8米。 另有部分废旧木材堆于楼房西侧墙边(外墙无窗户),木材堆长约6米,宽约0.5米,高约0.8米。该木材堆所有者为小区拆迁安置户,木材用于日常烧火、做饭,消防大队及新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当场对住户进行就消防法、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加强教育督促和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1-09-28)
网友:谢学松 留言时间: 9/7/2011 9:27:35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221.229.020.*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邵伯镇谢庄村的一个普通公民,20年前,由于姨妈的的要求,父母把我的户口迁入到高邮开发区文游村橙河组,因为我家是兄弟两人,把我的户口迁入高邮那里 方便与以后照顾姨妈,由于一些原因 我一直没有去高邮那边,还是在邵伯生活,结婚以后 ,孩子7岁了 ,现在孩子要报户口,我想把自己的户口从高邮那边迁回来,以方便孩子的学习,现在说户口不要迁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要不就耽误孩子了 心里很郁闷,请领导指点,谢谢! 谢学松 2011年9月7日
公安局 回复:网友“谢学松”: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咨询户口迁移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邵伯镇谢庄村是省控区域,根据规定,下列户口可以迁入:退伍转业军人、刑释解教人员申请恢复户口登记以及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夫妻有一方户口已在控制地区,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以及考取大中专院校后退学的学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未找到工作,现持证未落,回有关村组从事农业生产的毕业生。因此,网友欲将户口迁移到邵伯镇谢庄村不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至于你小孩的户口可随父或随母申报。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2011-09-19)
网友:抓政风行风 留言时间: 8/24/2011 5:54:19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058.220.232.*
6月24日反映的汽车牌照拆卸的问题,首先感谢你们的工作精神,但目前此情况依然大量存在,据老百姓讲,这种情况与你们少数干警的纵容是分不开的,有牌照车子一旦违法,被拍照下来,是难以消除违法行为的,因为你们免于处罚的权力被上收了,只有下了牌照,违法才能不被处罚。请你们狠抓一下,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
公安局 回复:网友“抓政风行风”: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车辆卸牌上路行驶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心存侥幸,为躲避监控、逃避处罚,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对此,我局交巡警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一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交巡警中队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并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力争通过整治,切实遏制住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无牌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势头。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2011-09-02)
网友:新华书店员工 留言时间: 8/15/2011 10:32:16 PM 留言对象: 公安局 IP地址:180.119.244.*
你们好,这几天我门单位(引江路新华书店)对面的引江路服饰世界对外响声音非常大,非常吵人。请你们能给予管理。
公安局 回复:网友“新华书店员工”: 你好! 你在新浪江都网市民信箱提交的反映引江路服饰大世界音响噪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引江路服饰大世界音响声音过大扰民的情况,我局龙川中心派出所社区民警于8月18日下午约谈了卖场负责人刘经理,指出音响噪音扰民的问题,并依法进行了宣传教育,该负责人表示在日后的经营中,一定降低音响音量,避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江都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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